7月13日下午14时左右,一辆山西牌照的2轴车辆驶入梅花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人员通过车辆行驶状态观察,发现车辆行驶过于费力,不像正常车辆行驶状态。收费人员将该货车引导至车道进行称重,发现该车辆实际称重结果为21吨,超出该车型限重3吨,为进一步核实该车辆车重,收费人员安排车辆进行重新复称,称重结果与第一次重量一致,属于超载车辆,不允许行驶高速公路。收费人员对该司乘说明拒绝其行驶高速原因,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告知司乘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对自己及其他司乘的危害,经劝阻后司机表示下次注意,并经工作人员引导调头驶出收费站入口驶离高速。
梅花收费站将继续严格把好入口称重治超关口,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安全行车环境,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